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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顺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0991-4504780

联系人:尹周

电话:15276627572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中心商业写字楼23层2-A号

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依据文件及颁发时间

1、【文    号】:国科发火(2016)32号

2、【颁布部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

3、【主管机关】:科技部火炬中心

4、【实施时间】:2016年1月1日

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意义及价值

1、【财税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照15%征收,研发费用投入可以享受加计75%扣除。

2、【品牌价值】

高新技术企业是仅次于国家免检、国家名牌的最高荣誉,也是我国对科技型企业的最高界定。

3、【政策倾斜】

(1)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创新能力提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根据企业注册地的不同,由当地政府配套奖励10万-200万);

(2)知识产权奖励:市政府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用于鼓励组织和个人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3)纳入政府采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作用,对于同类产品优先采购转化高新技术成果的产品。

三、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程序---提交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